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揭露发表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为进一步完善供给链布局,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别离审议经过了《关于建立气体出售合资公司的方案》。公司拟与上海鑫斯立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斯立”)、山东乐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乐河”)两家公司一起建立合资公司——杭州大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终究以当地商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称号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间,上海鑫斯立出资350万元,占比35%;山东乐河出资350万元,占比35%;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30%。
本次对外出资事项不构成相关买卖,不构成《上市公司严重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矩的严重资产重组。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公司章程》的相关规矩,该事项归于公司董事会批阅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佐设备零售;仪器仪表出售。(除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展开运营活动)
2、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北苏社区雷帕得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7-1号
6、运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资料研制技能;工程和技能讨论研讨和实验展开;技能服务、技能开发、技能咨询、技能交流、技能转让、技能推广;化工产品营出售卖(不含答应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资料研制;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出售;电子专用设备出售;金属资料出售。(除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展开运营活动)答应项目:货品进出口;技能进出口。(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详细运营项目以有关部门同意文件或答应证件为准)
1、公司称号:杭州大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终究以当地商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称号为准)
3、运营范围:答应项目:危险化学品运营。一般项目:技能服务、技能开发、技能咨询、技能交流、技能转让、技能推广,特定品种设备出售,阀门和旋塞出售;一般货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答应批阅的项目)。(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详细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上海鑫斯立和山东乐河别离认缴350万元资本金,别离在合资公司中占35%的股权。杭氧股份认缴300万元资本金,在合资公司中占30%的股权。
2、合资公司安排架构:公司设董事会,上海鑫斯立派出董事三名,山东乐河派出董事一名,杭氧股份派出董事一名,董事长由山东乐河派出。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杭氧股份派遣一名;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上海鑫斯立派出总经理一名。
本次出资是根据半导体职业气体需求持续增长趋势,依托公司电子气体的全链条供给才能,结合上海鑫斯立和山东乐河在半导体职业的资源,一起开发半导体气体商场,提高公司在半导体工业气体商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商场占有率,经过资源整合型出售形式推进合资公司技能晋级,拓宽特种气体产品矩阵,终究构建具有中心竞争力的电子气体全工业链解决方案。公司本次出资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运营情况发生严重晦气影响,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景象。合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或许面对宏观经济、职业环境、商场改变、技能晋级、运营管理等危险,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