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北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食物抽检信息,近期该局安排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物38批次样品,抽样查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其间,卢龙县汇发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41g/kg。规范规则为不得增加。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物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运用后发生二氧化硫残留。《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增加剂运用规范》(GB 2760-2014)中规则粉丝粉条中不得增加。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终究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数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损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会导致如厌恶、吐逆等胃肠道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