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真正开始启动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全程网办模式,实现当地居民足不出户也能够办理好新生儿出生证明;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和医师及护士执业注册等21项工作实行窗口“一站式”便捷办理,确保卫健局“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着力放宽市场准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由审批制改为告知承诺制;住宿、二次供水等7大类公共场所,只要部分资料齐全,即可当场发放60天的《卫生许可证》,在两个月内完善资料及设备设施,再发放为期4年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对于不输液的纯中医诊所,凡是资料齐全,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 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及医疗美容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按备案要求到位的,当场发放《诊所备案凭证》。
(三)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对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实行“两证合一”,将之前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两个审批项目合并为“两证合一”一个审批项目。合并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合乎条件的妇产科医师,直接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加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内容。
(四)着力简化审批材料。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或执业登记的,不再提供验资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和消防合格证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业务的,不再提供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以及聘用证明。
截至2023年12月,共完成医疗机构申办13个;变更医疗机构58个;医疗机构效验617个;医疗机构注销18个。共完成受理的医师(助理)执业注册 406人次,医师多机构备案35人,乡村医生注册56人次,免疫规划技术合格证85个,衡阳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录入1156,电子证照录入780项,共完成护士执业注册791人次,其中首次注册199人次,重新注册15人次,延续注册248人次,注销注册18人次,变更注册311人次。办理公共场所许可证265个,放射诊疗许可证13个,放射诊疗许可证效验17个,出生医学证明1295个。
(一)医疗卫生监督成效显著。今年开展了打击无证行医、加强院内感染防控、规范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规范疫苗预防接种管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日常监督各类医疗场所683家,对19起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受理医疗卫生投诉举报7起,依法查处7起,查处率达100%,信息反馈率达100%。
(二)场所卫生监督全方面推进。一是对辖区内207家公共场所单位做了重点监督,监督覆盖率达99%。派出卫生监督员800余人次,出动车辆150人次,制作现场监督笔录380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80份,签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380份,发放理发工具消毒箱200个,张贴“四个行业”信息公示栏350块、禁烟标识1000块。各公共场所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微小气候、顾客用具及水质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大部分场所设置了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针对个别单位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缺失、索证不全等情况,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立即整改。二是对辖区内1家市政供水单位、14家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做了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卫生管理与卫生制度、卫生设施、生产的全部过程卫生措施、制水工艺流程、水池清洗消毒登记、制水人员健康检查。
(三)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持续增强。今年对全县寄宿制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了一轮学校卫生、饮用水安全、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综合监督。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知识询问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发放《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手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手册》500余份。针对检查发现的晨(午)登记不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集中式供水等问题,制作现场笔录163份,下达整改意见书68份,立案18家,现场处罚13家,并向县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为全县师生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四)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稳步推进。一是对辖区内的134家职业病企业新建档立卡,并对134家职业病企业进行了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二是对加油站等重点、高危行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掌握职业病高危人群、高危行业的发病特点和发展的新趋势,分析重大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情况,适时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三是对全县6家县直医疗机构和2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一轮放射卫生专项监督,针对个别单位缺失警示标志、放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健康监护档案不全等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立案处罚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