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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对本公司财务数据的初步测算,本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减少80%——84%左右。
2015年国际、国内经济低迷并持续下行,导致有效需求严重不足,能源行业面临严峻形势,国内煤炭企业基本上陷入全行业亏损,煤化工企业也大多处于保本的边缘,整个能源行业进入寒冬期。在市场环境极其恶劣的情况下,公司预计2015年度继续实现盈利,但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一下子就下降,根本原因为:
(1)2014年度共实现非经常性损益8.14亿元,201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同比上年大幅下降;
(2)剔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因素后,201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国际原油价格会出现断崖式下跌,能源产品中石油、化工品、煤炭等市场销售价格均处于历史低位,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
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1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吴晓蕾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陆伟因出差、侯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副董事长向东代为出席会议;董事康敬成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本源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凤云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伟民代为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2016-005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了认线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企业来提供担保余额为1,179,605.74万元人民币,预计2016年内到期解除担保额度约20亿元人民币,在2015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发生担保额度63亿元人民币,公司2016年实际净增加担保额度为43亿元人民币。为子公司贷款做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2016年度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2016-006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东升、向东、陆伟、侯伟、王建军、韩士发已回避表决。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合法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2016-00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侯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副董事长向东先生、董事侯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向东先生同时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副董事长向东先生、董事侯伟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刘常进、戚俊杰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增补刘常进先生、戚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刘常进 男,汉族,1964年3月生,党员。毕业于郑州大学,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永城煤电集团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戚俊杰 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党员。毕业于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现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吉木乃县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变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宋东升、马凤云、吴晓蕾、康敬成、陆伟,宋东升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变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张伟民、胡本源、马凤云、宋东升、王建军,张伟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胡本源、张伟民、马凤云、陆伟、康敬成,胡本源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变更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张伟民、胡本源、吴晓蕾、陆伟、韩士发,张伟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2016-008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84.5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确定2015年度投资框架计划总额118亿元人民币,计划融资总额最高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根据2015年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格局,公司严控风险、科学决策,适时调减投资计划与额度,截止2015年末,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公司债券、票据融资、融资租赁、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实际新增融资总额32.52亿元,占2015年初计划融资总额的50.03%。
2016年国际、国内能源供需的“不对称”格局深度显现,公司充分认识世界能源发展方向,将2016年定位为“低成本发展年”,以发挥存量资产的效益为切入点,突出搞好差异化发展,通过培育新的增长点,确保2016年重点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制定公司2016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如下:
1、立足于国际油价可能较长时期低位运行的困难局势,统筹石油、天然气、煤化工、煤炭、物流等业务板块的运行;
2、消除瓶颈,化解短板,注重发挥协同效应,强化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分析,充分发挥好现有资产的作用。重点确保江苏启东LNG物流中转基地、LNG加注站、海外油气项目、哈密淖毛湖煤矿、煤炭分级提质利用项目、红淖铁路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用于广汇石油公司在哈萨克斯坦油气项目投资、待相关条件达成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进行的北美油气项目投资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含募投项目资金)
用于四电、外电工程完善、委托乌局验收、机车租赁、勘察设计费和施工监理费,确保铁路项目达到交工验收试运状态。(含募投项目资金)
用于2016年一期项目实现竣工应完成的储罐续建,引桥、码头配套设施建设及工艺管线、卸料臂等材料采购,陆域工艺设备采购、安装、总图工程等;二期新建16万立方储罐建设,外输气管道项目建设等。(含募投项目资金)
用于“一东”(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区域)“一西”(新疆、甘肃区域)两个战略区域天然气终端加气站新建、加气站/城市中心站/城市管网收购,城市管网建设、技改及其它配套项目投资。
用于哈密新能源工厂锅炉烟气脱硝技术改造、锅炉喷燃烧嘴改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环保技术改造、利用副产物硫化氢和甲醇作原料生产二甲基亚砜、二甲基二硫等高附加值精细硫化工产品及其他费用支出。
用于白石湖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土建、设备投资,环保水保投资、火车快装及输煤系统、信息调度工程建设;重卡维修站、瓜州物流新扩建项目及其他费用支出。
用于哈密1000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配套污水处理、蒸汽管线、蒸发池及其配套粗芳烃储罐项目建设;用于准东喀木斯特年产40亿方煤制天然气项目、1200万吨/年阿拉安道南矿井煤矿项目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支出。
用于公司积极开拓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等领域,待相关条件达成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进行的新业务投资与合作、并购、重组等形式的预备投资支出。
以上项目2016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84.5亿元人民币 ,在投资总额计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参照公司2015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结合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周转和项目建设投资,除以公司自筹满足上述资金需求外,在2016年公司定向增发募投资金完成发行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16年度融资计划如下:
1、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或其他债务融资等方式新增融资19亿元;
2、通过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新增注册并在注册额度内发行总额10亿元;
1、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再次注册并发行10亿元,已注册的债券到期后备案发行30亿元,在已注册额度内发行20亿元;
2、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核准并发行10亿元,在已核准额度内发行不超过15亿元。
1、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适度调整2016年度授信额度内的金融产品,具体发行规模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公司年末融资余额不超过融资计划预计总额。
2、发行的具体方式、分期安排等具体情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状况确定。
3、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16年预计担保额度:预计2016年内到期解除担保额度约20亿元人民币,在2015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发生担保额度63亿元人民币,2016年实际净增加担保额度为43亿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做担保总额为1,179,605.74万元人民币,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融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15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16年度担保计划如下: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79,605.74万元人民币,预计2016年内到期解除担保额度约20亿元人民币,在2015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发生担保额度63亿元人民币,公司2016年实际净增加担保额度为43亿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额度为公司201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发生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可内部调剂使用。
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营范围:危险品2类1项道路运输,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第三类易燃液体第1项低闪点液体、第二类第1项、第二类第2项、第二类第3项、第三类易燃液体第2项中闪点液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3项高闪点液体批发,煤炭批发,液体天然气、燃气设备销售、租赁,房屋租赁代理服务,城市能源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石油产业的投资;石油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煤化工产品生产(危险化学品除外),热力生产及供应、发电。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货物运输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液化天然气的生产、销售;燃气管网工程建设。燃气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设备租赁;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应用技术的咨询;液化天然气专用储运设备及配套备件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汽车配件、燃气设备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铁路项目投资建设;铁路设施技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铁路设备租赁;铁路专用设备租赁、安装;铁路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仓储装卸服务。
经营范围: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褐煤热解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兰炭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公路、铁路运输及综合服务(仓储、装卸、计量、加工等);煤炭、煤制品、煤化工产品;矿产品、水泥、钢材、建材销售。
经营范围:煤炭和煤炭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工程的投资,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设备租赁,天然气的发开和应用,天然气销售,房屋租赁。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修理;向煤炭、煤化工投资;公路投资、公路养护;矿产品销售;运输代理服务;房屋、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配件采购与销售;金属结构加工;工程机械、五金交电、润滑油、金属制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的销售;道路施救服务;车辆租赁;矿产品的仓储、搬运和装卸;煤炭批发经营;停车场服务。
经营范围:甲醇、二甲醚、笨、煤焦油、笨酚、醋酸、甲醛、甲苯、二甲苯、粗酚、混酚、混合苯、硫酸铵、易燃液体类第1、2、3项、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类1、2、3项、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类1、2、3项。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75.02万元,负债总额1,783.6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83.65万元,净资产991.37万元,净利润-8.63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783.87万元,负债总额7,884.2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884.24万元,净资产899.63万元,营业收入为79,350.83万元,净利润-91.74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线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79,605.74万元人民币,预计2016年内到期解除担保额度约20亿元人民币,在2015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发生担保额度63亿元人民币,公司2016年实际净增加担保额度为43亿元人民币。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要求。同意公司2016年度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79,605.74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09.21%;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26,988.65万元人民币(此担保总额已在公司合并报表中列示),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04.34%。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如2016年公司定向增发募投资金完成发行,预计可置换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16亿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在募集资金增加公司净资产70亿元的情况下,预计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4.96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1、2016年1月28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东升、向东、陆伟、侯伟、王建军、韩士发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合法的。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1、2016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000万元,较2015年度预计总额减少500万元;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016年度预计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庭园绿化,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商务中心,中国民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房地产经纪,社会经济咨询,国内各类广告发布、设计、制作、代理,非占道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从事多年的物业管理,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及物业费共计2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电产品、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建材、灯光音响设备、五金交电、消防器材及安防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及软件开发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及备品备件并由该公司负责设备安装,预计产生关联交易37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融资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机电产品、大中型机械设备、摩托车及汽车备件的销售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融资租赁、汽车租赁经验,且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车辆租赁费400万元。
经营范围:泵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多年的泵制造及机械设备制造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备品备件450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石油化工产品、五金交电、矿产品、针纺织品、百货、建筑材料、农畜产品、农膜、装饰装潢材料、工艺美术品、鲜果品的销售;会展服务;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多年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代理费5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第三类低、中压容器、汽车罐车(含低温绝热罐体)罐式集装箱(含低温绝热罐体)。化工机械及配件生产、销售;园区内物业管理(限本企业);房屋租赁;销售:化工产品、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多年的生产低温压力容器生产经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与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共计610万元,其中:采购设备、备品备件600万元;接受罐箱维修服务10万元。
经营范围:各类紧固件、工业水泵、农业水泵、低压阀门、非标准件、模具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电器、钢材的销售;泵类产品技术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具有生产专业紧固件经验的多年老厂,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与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共计590万元,其中:向采购设备、备品备件580万元,支付电费10万元。
经营范围: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生态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生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及生态环境治理经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工程款96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摩托车及汽车备件租赁;金融咨询服务(证券投资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备汽车租赁资质,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租赁汽车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类低压力容器,二、三类中、低压力容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移动罐式集装箱设计、制造和销售;化工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和服务;有色金属(贵金属除外)、钢材的销售;场地、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是大型的LNG低温贮运设备制造厂家,主要生产一、二、三类压力容器、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及各类低温容器储槽。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6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储罐1360万元。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允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合理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性和综合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和综合服务的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签订相关合同;
2、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邀请业内知名公司参与投标,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通过对参与投标的各公司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综合评价,关联方与参与投标的其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公司严格按照中标结果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结算方式一般按照工期进行确定;
3、接受关联方劳务:公司根据工程情况,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在遵循公平合理且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的原则下进行协商议价,并根据最终商议情况签订相关合同,结算方式一般按照工期进行确定。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和依据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 1-4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16年2月5日、6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6年2月6日18:00时)。
(二)联系地址:新疆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王涛、黄儒卿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的2016-00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已主动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93,466,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2%,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广汇集团将质押给中泰信托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明细如下:
广汇集团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具体明细如下: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1,498,9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5,221,424,684股的28.71%。
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已主动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本次股权质押主要用于补充质押,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依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