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内容为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台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技术方面的要求)。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必须在江门地区内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配备专业专职运维人员2名(需取得省级及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上岗证),全日制从事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法定节假日期间也要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投标人必须取得所运行维护仪器的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文件,以及备品备件供应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开展工作前必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必须是一个高效、梯度的工作团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负责人和各成员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
7、投标人应当在广东省内设有零备件仓库,确保运营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时供应。
9、在中标后的整个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10、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合同金额包含运营服务费、仪器维修技术费(包括-台赛默飞NO内置泵PU2737-N86更换、两个子站房的数据采集系统更换)、耗材更换费、子站电费、子站场地租赁费、子站站房整改(包括防水、加固)和维修费、子站站房共4台空调的更换和维修费、仪器设施的检定费用、故障零配件更换费用、人工费、备品备件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14、保密要求:本项目的所有检验测试的数据以及我局提供的资料,其所有权均属于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中标人应对检验测试的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我局许可,中标人不得直接联系被检测企业或把检验测试的数据透露给我局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项目最高投报限价:人民币300000元(投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本期服务有效期:本项目服务期为2021年07月06日到2022年07月05日。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在服务期限内,本项目的运维服务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说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该依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和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运维商,请于2021年12月01日至12月04日17:30,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项目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或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至单位。
注:“商务要求”中的内容有与“技术方面的要求”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技术方面的要求”中的要求为准。
为了保证台山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能连续、有效、稳定地运行,为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提供科学的决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653-2013、HJ 654-2013、HJ 655-2013、HJ 656-2013、HJ 93-2013、、HJ 193-2013》和上级有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要求,制定如下的运营技术方案,分别对2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台山一中子站和日新子站进行运维。这些工作主要可分为:
(3)在合同执行期间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调整工作内容及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各种管理表格和文件的制作。
服务内容:台山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整体维护,包括所有技术人员的服务费用、交通费、易耗品、标准气、单个配件的维修和更换费、站房空调和辅助设施(如稳压电源、机柜、电路故障等)的维修更换,子站的工控机升级。
环境监测设备是高精密度要求的仪器,任何组件的异常将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详细的预防性保养,可协助操作人员及早察觉缺陷并排除一些故障。投标人应按以下的执行方式来进行完整的子站日常维护工作:
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转状况,检查的执行内容可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包含站房主体的检查、防水、防雷检查、用电设备设施与照明、空调机、采样系统管路及电源配电箱附近是否有易燃性物品或杂物等项目检查,以及站内记录文件的保存完好。
确保各台仪器的工作状态,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技术规范,如:仪器的采样流量,机箱温度,反应室温度,相关系数,背景值,截距,PMT高压,仪器工作直流电压,仪器数据的有效性,空调的工作情况,室内温度湿度,采样风机,采样管,PM10加热温度,PM2.5加热温度,采样管加热温度,室内密封情况等。
包含联机计算机、程序执行、联机通讯、数据传输和网络化质控平台、接口设备、数据审查与数据库备份等项目检查。
投标人负责所保养的仪器设施及PM10、PM2.5采样滤纸的耗材更换。保养与更换耗材的目的是维持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作。定时的保养及合宜的耗材更换周期是维持仪器正常运转的关键,为不让仪器发生更严重的故障而需实施定期保养及耗材的更换,其更换与执行内容可分为如下二个部份:
含滤网清洁、仪器擦拭、采样管清洗、轴承润滑、冷气机保养、滤镜清洁及环境整洁等。
仪器校正的目的是确保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准确。根据仪器状况及运转周期制定不同层级的校正工作,执行频率见下表:
g.输入电源及输出讯号检查,SO2、NOX、PM10、CO、O3、PM2.5模拟输出检查,测量模拟输出电压
f.对每台仪器进行线%等五个点,记录结果,计算相关系数、斜率,绘制曲线 每季维护内容
h.PM10、PM2.5流量/压力计内部滤纸更换;采样动作检查;电池更换
自动监测系统定期操作维护工作标准程序,包含行前准备工作、子站监测设备检查流程、校正流程、数据整理与报告填写等一系列维护保养流程。以下为维护标准作业程序:
(1)到子站工作时先检查旁边的环境,查看有否不正常的情况,检查户外设施及配电系统。
(7)按不同层级的定期维护内容及仪器校正标准作业程序,实施精密度或准确度的校正测试。
(10)观察子站所在位置附近环境,是否有工程项目施工或环境变化,并作相应记录。如判断足以影响监测测值变化的,即拍照存档,并即时知会我站管理人员。
(11)填妥维护记录表,将其中一联存放于现场,如实填写人员进出登记记录。
(13)离开子站前,须确定仪器设施已回到正常状态运转模式,所有仪器灯号恢复常态方可离开。
维护人员在现场如发现异常状况或子站遭破坏,应立即通知我站管理人员,完成子站维护后须向我站主管人员报告处理经过。
(1)除定期性的运转维护工作外,当子站仪器发生故障或监测值有异常情形时,应迅速进行紧急维修。我站技术人员发现子站问题通知投标人时,投标人须即时派员到现场处理。投标人在察觉缺陷或接到我站通知的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
(2)紧急维修有现场维修和更换仪器2种方式,如在现场发现不能在短期内修复仪器的,应采取更换仪器处理,确保6小时内子站系统回到正常状态运行。
(3)紧急维修主要是针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做检修,如果发生零件损坏,投标人应马上进行更换。
(1)投标人应任命一个项目经理并组织人员建立2个独立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执行日常运营和质量运营。
(2)投标人应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满足《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要求,即保证:①每个有效的5分钟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30秒瞬时数据个数,必须大于或等于8个。
②每个有效的1小时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5分钟平均值个数,必须大于或等于11个。
③每个有效的1日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1小时平均值个数,必须大于或等于20个。
④每个有效的1月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1日平均值个数,必须大于或等于 27 个。
⑤每个有效的1年平均值,其时段内获取的有效的1月平均值个数,必须等于该年的月份个数。
(4)监测子站性能检查改善报告,半年配合性能检查计划分梯次汇整内容包含:
运营期满前20日内,投标人提交各监测子站运营状况总结报告,双方对各子站站房设备和仪器性能进行验收,并经我站确认后结案。报告内容包含下列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