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立工程项目办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乡村垃圾清运及中转运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成果公告
本项目西坞大街乡村垃圾清运规模,除西坞镇区及周边已施行市场化保洁的3个行政村以外的一切行政村、自然村,包含白杜村、金峨村、泰桥村、金桥村、康亭村等,共20个行政村,47个自然村,菱堰小区。经各村上报数据和大街实地核实调整,归入本次外包的垃圾桶数量共1544只(240L规范桶)。
经各村上报数据和大街实地核实调整,归入本次外包的垃圾桶数量共1544只(240L规范桶)。
本次项目要求供给的清运、中转车辆应契合国家规范、规范、安全要求,一切清运人员作业时刻一定要契合劳作法规要求;项目服务进程应做到专人担任、责任清晰、监管到位、机制健全。
1.署理服务收费规范:依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告诉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则的服务投标费率规范收取中标服务费,依照中标告诉书确认的中标价,向中标供货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告诉书宣布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收购署理组织付出中标服务费。
1.各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的供货商以为该中标/成交成果和收购进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或受其托付的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的答复不满意或许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未在规则的时刻内作出答复的,能够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收购监督办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收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大街办事处乡村垃圾清运及中转运送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