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多次接到丽丰一品小区业主反映生活用水发黄问题的投诉,经现场排查,你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根据《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中“5.2 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连通时必须设置不承压水箱”,根据《二次供水工程作业规程》(CJJ140-2010)中“11.1.6采用叠压供水的用户变更用水性质时,应经供水企业同意”,市供水总公司前期已多次要求你公司启用二次供水水箱,你公司均未启用,存在未经供水企业同意违规从市政管网取水,不经二次供水水箱供水问题。
根据《阜阳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应当每季度至少对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清洗、消毒3日前应在供水区域内发布公告。
清洗消毒完毕,经具有资质的水质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检测结果应当向相关用户公布”,根据《二次供水工程作业规程》(CJJ140-2010),“11.3.6 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池(箱)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可以少于一次;2.应根据水池(箱)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不得采用单纯依靠投放消毒剂的清洗消毒方式;3.水池(箱)清洗消毒后应对水质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4.水池(箱)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验测试的项目至少应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余氯。
”你公司仅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排水冲洗,未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
现责令你公司抓紧时间对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排查整改,整改工作应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一周内完成整改,并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市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如不按期完成整改,我局将联合市直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和《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的有关要求,对你企业存在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阜阳七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近期,我局多次接到蓝堡城小区业主反映生活用水发黄问题的投诉,经现场排查,你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