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湖南石油分公司 2022 年废旧油罐处置单位(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资金 50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1、项目规模:包括不限于入围期限内湖南石油分公司及地州市分公司委派的油库或加油站废旧油罐处置工作。(部分委派任务包含但不限于油罐清洗、废旧油罐处置、相关管线、标段及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范围:入围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委派的废旧油罐清洗、废旧油罐处置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油罐清洗、废旧油罐处置、对应管线处置等工作);二标段招标范围:入围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委派的废旧油罐处置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废旧油罐处置、对应管线处置等工作,不含油罐清洗工作)。3.1 一标段入围单位数量为 1 家,二标段入围单位数量为 4 家。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入围两个标段。3.2 根据评标办法择优选择(一标段: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越 3 家时,按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取前 1 家投标人为入围单位;二标段:经过评委的评分进行排序,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 4 家以下(含 4 家)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单位;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越 4 家时,按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取前 4 家投标人为入围单位)。4、服务期限:入围后服务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原则上在入围有效期内不再另外增补该类项目入围单位。5.1 油罐清洗部分:合格工程。(油罐清洗质量一定要达到以下要求:油罐(含对应管线)清洗后,有关人员可进入罐内进行油罐检维修作业,如油罐检定、罐壁厚度检验测试、防腐作业等;污杂处理达到当地环保部门要求。)5.2 废旧油罐处置部分:合格工程。(油罐处置前,必须规范清洗并将清洗的危废经合规单位集中处置,经油气检测合格后方能作为废弃陈旧物资依规定妥善处置。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5章)6.2 投标人在完成清罐工作后,所产出的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中石化管理规定执行,此危险废物需按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做临时存储,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或中石化分公司加油站人员进行后续处置工作。6.3 二标段入围单位所承接的处置工作中,所处置的废弃油罐均为经专业清洗团队清洗完毕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将另行委托第三方清洗机构进行清新工作,入围投标人在处置之前,应自行检查确认废弃油罐符合处置条件,若处置过程中发生安全或其他不良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 二标段入围单位所承接的处置工作中,如包含清罐工作内容的,应当配合招标人另行委派的省公司清罐(含对应管线)、危废处置入围单位的相关清罐工作,需要签订双方或多方服务合同的,应当按要求予以配合,确保废旧油罐处置过程安全环保、合法合规。6.5 油罐处置实施工作最重要的包含吊装、运输和切割作业,油罐不能转让给同业竞争的单位,严禁整罐转卖再利用;6.6 处置买受单位应依法依规与我司签订处置转让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油罐处置实施作业的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处置买受单位承担;6.7 其他未明确事项遵照我司资产处置、油罐清洗、直接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等制度、规程和有关要求执行。6.8 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和业务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油罐清洗或机械设备清洗相关营业范围且处于有效期;2 具备有效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业相关特种储罐或油罐清洗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3 同时具备建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学工业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 同时具备建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学工业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年 1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经办人提供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报名标段、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的资料。1、投标人取得入围资格后,不得授权委托第三方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2、投标单位中标后,在 10天内凭中标通知书到招标人单位签订入围服务合同,超过 30 天未到招标人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且未说明正当理由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选定中标候选人中的其他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或者重新招标。4、本项目招标阶段暂不确定各入围单位的具体份额,招标人将在入围期限内依据有关政策变化、中标人完成效果情况、市场变动情况等因素分配份额,并对未按招标人要求实施清罐、处置服务的,影响清罐、后续危险废物处置、废旧油罐处置工作的中标人进行考核,直至清退